飙速0309
“不作死就不会死!”江苏常州,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,长期住在自家船上,因船上有全部家产,为安全起见养了一只藏獒!特地悬挂:船上有大型犬,非请莫入!
结果,张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,被藏獒咬伤,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,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,索赔30万!法院判了!
这事儿刚听的时候,谁不得替王某夫妻叹口气——自家船上明晃晃挂着警示牌,养狗也是为了看顾家当,怎么好端端就惹上官司了?可往深了捋,这里面的法律讲究真不是一句“冤”能说清的。
王某夫妻在运河上漂了快十年,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清垃圾,船上除了打捞用的网兜、水泵,还有攒了大半年给儿子交房租的钱,连过冬的棉被都堆在舱里。
怕船上东西丢,他们去年冬天花两千多买了这只藏獒,铁链子选的是最粗的那种,警示牌刷了红漆,挂在船头最显眼的地方,路过的船工都能看清。
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,这只用来护家的狗,最后会让一家人陷入困境。
张某的做法也实在让人费解。他是附近小区的居民,信佛有些年头了,每个月都要去河边放生。这次他提前在花鸟市场买了三只普通草龟,想着找个“清净地方”放了积点功德。
运河边其实有市政专门设的放生平台,铺了防滑垫,还立着提示牌,可他觉得平台人多“扰了灵性”,看见王某夫妻的船停在不远处,就想着登船往河中心放。他后来在法庭上说:“我看船上好像没人,寻思放完就走,不耽误事儿。”
可监控拍得清清楚楚,当时王某正蹲在船尾修发动机,藏獒听见动静先站了起来,等张某踩着船边的铁梯往上爬时,藏獒突然狂吠着冲过去,张某慌了神,手里的乌龟掉在甲板上,他转身想躲,没踩稳就摔了下去。
这场官司的关键,其实是烈性犬饲养的责任界定。根据民法典第1247条,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,饲养人得承担全部侵权责任。
常州早在2022年就明确把藏獒划入禁养名单,像王某夫妻住的运河沿线,属于养犬重点管理区,就算是小型宠物犬,也得办准养证、打疫苗,还得用不超过1.5米的链子拴着。
可王某夫妻没给藏獒办任何手续,连狂犬疫苗都没打,拴狗的链子也快两米长,藏獒能在甲板上大半区域活动。
法官在庭审时问他们知不知道藏獒禁养,王某说:“咱就是个保洁的,哪懂这些?想着养狗看家,没寻思犯法啊。”
至于张某的责任,法院也没完全忽略。
法官提到,张某没经过允许就登船,确实违反了“非请莫入”的提示,但这和藏獒伤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——就算张某是经允许登船,只要藏獒这种烈性犬伤了人,王某夫妻还是得担责。
这就像你在小区里养禁养的大型犬,哪怕别人是来你家做客,狗伤了人,你照样得赔钱,因为法律对烈性犬的管理,比普通宠物犬严格得多,几乎是“只要伤人,饲养人先担责”。
判决结果出来那天,王某夫妻在船上坐了一下午。他们俩每月工资加起来才五千多,30万赔偿款,就算不吃不喝也得攒五年。
藏獒后来被动物防疫部门带走了,夫妻俩只能在船头挂个木牌子,写着“无犬看守,财物贵重”,晚上轮流值夜,生怕再丢东西。
张某这边也不好过,九级伤残让他没法再干之前的装修活,家里的开销全靠妻子打零工,之前买乌龟、做放生准备花的钱,也成了额外负担。
这事儿其实暴露了两个常见的问题。一是不少人对养犬规定不了解,像王某夫妻,总觉得“养狗看家是本分”,却不知道哪些狗能养、哪些不能养,该办的手续也不办,最后出了事才追悔莫及。
二是放生行为的规范意识不够,张某明明有专门的放生平台不用,非要自己找地方,还擅自闯入别人的船上,把原本的“善事”变成了麻烦事。
其实常州每年都会有公益组织组织放生活动,会选合适的地点、合适的物种,既不打扰别人,也能真正达到放生的初衷,可张某没想着找这些组织,非要自己来,最后落得伤残的下场。
案件终审后没几天,王某夫妻的船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,只是甲板上少了藏獒的影子,多了个装监控的小盒子。
张某偶尔会拄着拐杖去运河边散步,看见王某夫妻在清理垃圾,也只是远远站一会儿。两个原本没关系的家庭,因为一次不当的放生、一只禁养的狗,都被改变了生活轨迹。
这事儿其实给所有人提了个醒:不管是看家护院,还是行善积德,都得守着法律的规矩来。不然,再好的初衷,也可能变成伤害自己、拖累别人的祸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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