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王76188296
				 
				“不作死就不会死!”江苏常州,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,长期住在自家船上,因船上有全部家产,为安全起见养了一只藏獒!特地悬挂:船上有大型犬,非请莫入!结果,张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,被藏獒咬伤,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,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,索赔30万!法院判了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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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面的风吹得有些急,带着一股秋末的凉意,铁皮船在水面轻轻晃动,像是这场风波的最后一丝回响,王某和妻子站在船头,手里捏着法院刚寄来的判决书,三十多万的赔偿金额清晰醒目,他们的目光落在船头那截空荡的铁链上,那里曾拴着一只藏獒,如今只剩下风穿过锁孔的呜咽。 
张某这时候正在医院复查,医生说恢复得还不错,只是阴天下雨的时候可能还会酸痛,他轻轻抚着后背那块受伤的骨头,脑海里不断浮现那个午后的画面,那天,他带着半袋子巴西龟来到河边,想着把它们放回自然,河道边的水有些浑浊,绿藻浮动,他犹豫了一会儿,觉得这些乌龟如果扔进这样的水里,恐怕活不过几天。 
正当他踱步犹疑时,注意到不远处停着一艘铁皮船,船头安静,看不见人影,似乎是个不错的放生地点,他踩着岸边的铁梯子登上船,没怎么留意那块红色的木牌,也许是风吹落了角度,也许是他压根没多看一眼,袋子一倾,乌龟扑通扑通落进水里,激起几片水花。 
下一秒,一阵沉闷的犬吠从船舱后方爆发出来,像是雷鸣在水上炸响,张某本能地转身就跑,脚下却没站稳,整个人重重地摔在船上,那一刻,疼痛还没来得及传遍全身,他只觉得眼前一黑,藏獒的气息近在咫尺,后来,王某夫妻赶回来,把他抬上岸送去医院,才知道他的脊椎已经断裂,伴随严重咬伤,医生评定为九级伤残。 
治疗持续了几个月,费用高得让人瞠目,张某的积蓄很快见底,一个人坐在病床上时,他开始反复思考,自己明明是出于一片善意,怎么会落到如此下场。 
王某和妻子也陷入自责和疑惑,他们在这条河上生活了十来年,船就是他们的全部,为了防止闲人靠近,他们曾特意请老乡从牧区带来那只藏獒,铁链是挑了最粗的那种,警示牌也是亲手钉上的,挂在最显眼的位置,他们以为这些准备足以让一切安全,没想到还是出了事。 
法院开庭那天,王某站在被告席上,心里一遍遍琢磨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,他说自己警示过了,也拴了狗,张某是自己擅自登船,才引发了这一切,但法官翻开法律条文时,王某才意识到,事情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简单。 
《民法典》中有一条专门针对动物伤人做出的规定,其中提及烈性犬的责任更为明确,只要是禁养的犬种,无论受害人是否有过错,饲养者都要承担责任,而藏獒,正是明令禁止的烈性犬之一,没有合法手续,也没有有效控制住狗的行动,这些都成为了王某无法回避的责任。 
最终,法院判决王某夫妇赔偿张某全部医疗费用以及后续的经济损失,总额超过三十万元,他们当初用来护家的藏獒,如今成了击碎他们生活的利刃。 
类似的案件早已不止一例,安徽那起比特犬咬伤孩童的事件中,哪怕孩子有挑逗行为,法院依然判决养狗人全责,浙江那次杜高犬咬人案件中,受害人翻越围栏进入私人区域,饲养者也未能免责,只因狗属于禁养名单,这些案例都在提醒一个现实:烈性犬带来的风险,不允许侥幸存在。 
其实,烈性犬的界定并不遥不可及,除了明确被列入禁养名单的品种,如藏獒、比特、杜高外,还有两个直观的判断标准:体型和攻击性,成年犬的肩高若超过60厘米,体重超30公斤,大多会被归入烈性犬范畴;而一旦有明确的主动攻击记录,也会被判定为危险动物,在多数城市,相关条例都规定了烈性犬不得饲养,尤其在人口密集的区域。 
王某当初选择藏獒,是出于对安全的渴望,他以为靠一条铁链和几块木板就能把风险隔离在外,却忽略了法律的边界比铁链更坚固,张某的伤,是一场选择失误的代价,而这代价最终也落在了王某的头上。 
赔偿款到账那天,藏獒已经被相关部门带走,船上的那把新锁看起来结实许多,王某却总觉得锁孔里透出来的是空荡荡的风声,他和妻子继续在河里打捞漂浮物,清理垃圾,但那份曾经的安心感,再也回不来了。 
张某也不再去那段河边放生,他说如果早点知道那船上拴着藏獒,哪怕河水再脏,他也不会踏上去,那次跌倒,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:好心也要有边界,而边界的定义,不是靠直觉,而是靠规则。 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