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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三角地区落户常州的攻略如下,以下是必备材料和注意事项:
### 落户条件:
1. "有合法稳定住所":包括自有住房、租赁住房等。 2. "合法稳定就业":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。 3. "合法稳定收入":有稳定的收入来源。
### 必备材料:
1. "身份证":原件及复印件。 2. "户口本":原件及复印件。 3. "婚姻状况证明":如已婚,提供结婚证;如未婚,提供未婚证明。 4. "学历证明":如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等。 5. "工作证明":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。 6. "住房证明":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,租赁住房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登记备案证明。 7. "其他证明材料":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### 落户流程:
1. "提交材料":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。 2. "审核材料":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 3. "领取准予迁入证明":审核通过后,领取准予迁入证明。 4. "办理户口迁移":将准予迁入证明提交至迁入地派出所,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
### 关于户口本:
是的,户口本是需要携带的。户口本能够证明您的户籍信息,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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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长三角落户常州要带户口本吗?
要带
接到落户通知后,申请人要尽快携带迁入户居民户口簿(单独立户除外)和迁出户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(户办大厅)办理,以免影响日常生活。
(一)提交申请
申请人到迁入地派出所(户办大厅)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落户时,可自愿选择“跨省户口网上迁移”服务,签订《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》。
(二)准予迁入
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,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。
(三)迁出注销
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将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,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,办理户口迁移迁出手续,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。
(四)办理迁入
迁入地公安派出所(户办大厅)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,核实确认无误后,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。
二、常州落户新政
常州市公安局出台《关于在我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》,在全市范围(不含溧阳)对市外户口准入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。
1、什么是“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”?
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“十四五”规划《纲要》的名词解释,“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”是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镇(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)连续居住半年以上,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条件的,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、未成年子女、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。
2、如何理解常州市的“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”?
一是以“连续居住半年以上”为基本条件,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任意一项;二是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条件。
即:在全市范围(不含溧阳)连续居住时间满半年、已申领(签注)居住证的申请人,参加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或提交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(含租赁)证明的,或者参加本市(包含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)城镇社保满半年并提供参保证明的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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